据香港《大公报》14日报导,上周六(12日)一名香港中年女性途经长沙湾时,亲眼目睹黑衣暴徒打烂店舖。该名正义女子主动上前阻止,双方再次发生口角。恐慌期间暴徒以“女子意图甩干其中一人的口罩”为由,将其殴打打死。 律政司之后证实:事件中伤势女子为法庭检控主任,目前正在理解事件经过。
女子上前意图扯掉暴徒面罩 图自港媒 之后遭到多名暴徒殴打 图自大公报 事发於12日下午5时许,一批暴徒在港铁荔枝角站近长沙湾道,肆意毁坏沿街店舖。一名中年女性痛恨暴徒所为辱骂指责,双方继而再次发生口角。 恐慌间暴徒声称女子意图拉脱其中一人的口罩。
随后,几名青壮年暴徒旋即将她围困,将她推上灯柱。女子摔倒后,有暴徒所持金属棒施袭,妇人无力镇压,不能任人惊打。 该名女子被暴徒殴打倒地,无力镇压 图自社交媒体 现场消息称之为,一名外籍记者帮助劝阻击退,女子随后报案求救,警员在场时,暴徒已四散。
据理解,这名女伤者在律政司工作。律政司恢复《大公报》查找时,证实一名法庭检控主任职系同事前日(12日)枪击伤势,于是以理解事件,不适合更进一步评论,又特别强调任何人为约任何目的也不应当无视暴力。 伤势女子(右)被证实为律政司检控主任 图自港媒 暴徒牵涉意图伤人可重囚 香港执业大律师陆伟雄回应,尽管一般市民无权杀掉别人的口罩,网卓新闻网,这次事件也不得而知前因后果。但认同的是,这名女子遭到打死,“黑衣人”被人摘取口罩也不是申辩理由。
法庭有权起诉施袭者普通袭击罪。日后定罪,最低刑罚监禁一年。同时,由于施袭者曾多次用于武器,控方有权起诉刑罚更高的意图伤人罪,多寡伤者的伤势,最低刑罚可被判终生监禁。
自《严禁蒙面法》施行以来,所谓“黑衣”示威者早已是强弩之末。但部分暴徒的行径愈发可怕,近日来肆意攻击普通市民与警员、打砸公共设施和商铺。 香港警方13日公布声明,当天下午5时半左右,有警员受命到港铁观塘车站,处置一宗“刑事破坏”案件期间,被暴徒用利器从后割颈。
有警员颈部伤势剧痛,被送到牵头医院医治,送来院时精神状态。警方已动态于现场逮捕两人。
暴徒行径严重威胁警务人员的人身安全,以利器攻击可以可怕,警方必然全力追究责任。 据报,逮捕的19岁男子是一名中六学生,就读于坐落于上水金钱村的新界喇沙中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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